关于郑州亚太陶粒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25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181执保7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郑州亚太陶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该公司大车间里全部生产线及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均为二年,均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