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台河市聚丰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30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0)哈执字第63号之十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七台河市聚丰铁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山街主场区内有自有产权铁路装卸线一条(专用线总延长米310米,有效长度300米,可容纳货车22辆)。
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七台河市聚丰铁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七台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抵押证号(04)七工商抵登字第038号。
三、本次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04)七工商抵登字第03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