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罗克迪门窗幕墙系统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30日收到的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403执11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罗克迪门窗幕墙系统有限公司位于薛城区经济开发区纬四路15号的钢架结构厂房,登记编号为:市监局抵登字(2017)第021号。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止。
查封由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市监局抵登字(2017)第02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