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舜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执1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山东舜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登记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190号登记证书项下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19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