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30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甘01执保3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锅炉、脱硫塔各12个,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10685380001275746985项下之动产。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即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

三、在查封冻结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不得设定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0685380001275746985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管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62062020003418。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