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孚龙管道直饮水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30日收到的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204执4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孚龙管道直饮水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孚龙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生产设备。(详见后附清单)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3年9月23日止。
查封由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