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鹏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302执18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鹏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一体化电焊机42台、固定式电焊机2台、白皮车身夹具1台、电焊机接线1套、液压机11台、龙门加工中心4台。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