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恒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90126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19日收到的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825执26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天津恒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具体为:1.自动双绳捆绑机(含物流运输轨道,型号分别为:T3-1380/16、JHT-039)一套;

2、佳捷自动粘箱机(型号:JHX-2800,设备编号:JHT-033)一套;3、高速全自动糊折盒机(型号:ES-780-PC)一套;

4、地滚(地面物流轨道)17格27条、5格6条;5、电动物流轨道车一台;6、托盘搬运车(型号:RPL202Z)二台、(型号:EPT20-15ET)七台;7、人力物流轨道车(棕色无型号)二台;8、瓦楞辊(产品编号02019-26-W-Y)十一个;9、分纸机(型号:FI-2600)一台;10、尼龙绳打包机一台;

11、除湿风机一套;12、绑扎机(型号:YS-305)二台;13、整箱抗压试验机(型号:PN-CT50KDF)一台;14、瓦楞辊二根、涂胶辊三根;15、印刷辊(型号:IPRAXAIR)一根;16、陶瓷网纹辊(型号:250LPI)五根;17、电动叉车苏州明辉一台、通体黄色一台)。

二、期限为两年,自二0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起至二0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