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9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812民初27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续查封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的正昌420成套机组生产线设备(抵押登记号:兖工商抵登字201600003抵登设备)一套。续查封期间不得抵押。
二、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续查封期限不得办理买卖、抵押、过户、转移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兖工商抵登字201600003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