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鹅背山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9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1126执恢1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川鹅背山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具体为:1、冷冻机,型号(KX-31AS),数量1套;2、冷冻机,型号(KX-51AS),数量1套;3、冷冻机,型号(KX-81AHS),数量1套;4、冷冻库附加设备、数量1批;5、流水线分装机1套(喷码机及分叶机),型号(B52智能);6、茶叶烘干机,型号(6CH-16),数量1台;7、茶叶烘干机,型号(6CEF-80),数量2台;8、瓶式杀青炒干机,型号(6CST-80)1.7KW,数量1台;9、红外线色选机,型号(6CSX-640S),数量1套;10、揉捻机,型号(6CR-255),数量2套;11、揉捻机,型号(6CR-Z55),数量1套;12、起花机,型号(YK-45),数量3台;13、茶叶振动输送机,型号(6CUZ-500),数量1台;14、茶叶振动冷却输送机,型号(6CUZL-500),数量1台;15、茶叶提升机,型号(6CUY-500),数量2台;16、茶叶平输送机,型号(6CS50-P),数量1台;17、茶叶杀青机,型号(6CET-80)1.7KW,数量1台;18、茶叶输送带,数量1套;19、风选机(配立输),型号(40),数量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1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3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