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顺义金属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9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2执159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顺义金属有限公司所有的15T龙门吊2台,16T龙门吊1台,JS76打料机2台,HJ76189电脑飞锯2套,HG76189成型定径机2套,固态高频2套,自动上料机2套,上述设备系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丰南工商抵登字第016号动产抵押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3年9月16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丰南工商抵登字第01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