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兴辰钒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9日收到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04执恢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攀枝花兴辰钒钛有限公司位于厂区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被查封财产转移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清单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