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金中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95025-1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鱼执字第645-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中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变压器一个、纺纱车间十二间、复合板生产设备一套、大门、电动推拉门设施、地磅一个。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