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80825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711执25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辽宁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质押在锦州松山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费权。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5年4月16日—2027年4月15日)。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