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夹江宏发瓷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816039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8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1126执396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夹江宏发瓷业有限公司存放于夹江县甘江镇总厂及分厂内的已设置抵押的95台(套、条)机器设备,以及因技改等原因由原振动筛更换的9台滚筛,共计104台(套、条)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