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江创秦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30514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7日收到的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624执14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望江创秦纺织品有限公司所有的TQF-K80转杯纺纱机(360锭)2台。

二、被执行人望江创秦纺织品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7年8月12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