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城玉脂制油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8日收到的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鄂06执133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对被执行人谷城玉脂制油有限公司位于谷城县冷集镇双阳路2号所有的机器设备(查封机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的续行查封登记手续。
二、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 2021年9月15日始至2023年9月14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