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锚铝业股份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8日收到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津0113执恢35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银锚铝业股份公司抵押物清单编号1221A00220160025-2001财产机器设备四台套。动产抵押登记证津北辰动抵登字(2016)第0104号。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
查封由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津北辰动抵登字(2016)第010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