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91执10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编号为37082019009789;济任工商抵登字(2016)10号;济中工商抵登字(2014)0039号。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即从2021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82019009789、济任工商抵登字(2016)10号、济中工商抵登字(2014)003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