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矿区东鹏造纸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70112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6日收到的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402执保12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抚顺矿区东鹏造纸厂所有的位于抚顺市东洲区抚顺矿区东鹏造纸厂内制浆系统,查封期间不得私自转移、变卖、毁损。

二、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2025年9月24日至2027年9月23日止)。

查封由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