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平威达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7日收到的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闽08执413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南平威达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高家站、清流二级电站、霞洋电站、乌洋电站的机器设备(具体见附件查封清单4)。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6月8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4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