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饶县远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00713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0523执1327号”《协助公示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饶县远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证明编号为33738539004326993712《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项下的财产。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