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6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内29执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登记编号为15292019000669、15292019000603、0483阿开92420160418016、0483阿开92420180820023、0483阿开92420160630027、0483阿开92420160225004、0483阿开92420150901020、0483阿开92420150708013、0483阿开92420150630012的9套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15292019000669、15292019000603、0483阿开92420160418016、0483阿开92420180820023、0483阿开92420160630027、0483阿开92420160225004、0483阿开92420150901020、0483阿开92420150708013、0483阿开92420150630012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