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山四季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9日收到的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821执3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京山四季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所有的位于京山市永隆镇杨家峰村二组冬暖式温室大棚20个。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4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