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122财保1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莒县东莞镇鞠家窑社区鞠家窑村西1公里(莒县鸿德镁业有限公司)院内的钢结构厂房一处。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7月9日起至2024年7月8日。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