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明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24日收到的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902执41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查封山东明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登记编号:(泰肥工商)抵登字【2016】00003号、泰肥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6号。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三、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泰肥工商)抵登字【2016】00003号、泰肥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6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