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和霖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1日收到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20执保53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重庆市和霖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某某(身份证号码:51**************91)在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款113.463715万元予以冻结。
二、冻结期限为3年,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冻结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