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北方忠正环保冶金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1日收到的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03执16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鞍山北方忠正环保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名下有抵押物车床1台(型号:CD6140A/1.5M)、液压牛头刨床1台(型号:BY60100C)、车床1台(CW6180C/3M)、摇臂钻床2台(Z3050*16/1)、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LD10-16.5MH9M)、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LD5-16.5MH9M)、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LD5-13.5A3D)、叉车1台(FD30)、硬支撑平衡机1台(3000YFW)、硬支撑平衡机1台(300YFW)、油压机1台(750吨)、板料剪板机1台(WB67Y-63/2500)、龙门吊1台(10T/16M)、四柱油压机1台(YL32-500)、剪板机1台(Q11-6.0*2500MM)、液压板料折弯机1台(WF67Y-83T/2600)、摇臂钻床1台(Z3132B),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21032020008625。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止。
查封由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1032020008625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