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精锐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1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91执11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精锐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15)00040号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即从2021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15)0004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