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隆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2日收到的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云05执5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保山市隆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生产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2年12月29日止。
查封由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