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德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681执恢5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德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