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南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1日收到的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宿中执字第0013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存放在被执行人安徽南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院内生产车间的萨维奥自动络筒机6条、梳棉机组一套(12组)、细纱机16台、精梳机6台、并条机(两种型号)合计8台、环锭细纱机20台、粗纱机(两种型号)合计4台、清花机组1组、条并卷联合机1台。上述查封机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序列号,详见裁定附件1“机器设备清单”。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止。

查封由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