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弗莱制冷剂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1日收到的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0802执19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浙江弗莱制冷剂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批(设备信息详见抵押合同)。

二、查封期限贰年,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