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0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1执保43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西门子SST-400汽轮机一台、西门子SGen5-100A-4P发电机一台、锅炉(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一台(注:以上机器设备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二、以上查封财产价值以91004020.20元为限,超额的部分,可以融资、继续建设、设定权利负担等。
三、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