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泰象减速机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0日收到的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苏0923执9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江苏省泰象减速机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带锯床1台、外圆磨床1台、摇臂钻床2台、铣床2台、插床1台、车床6台、龙门铣床7台、滚齿机9台、单面铣1台、电动单梁行车及葫芦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9台、变压器1台、电动葫芦3台、磨床1台、镗床2台】继续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止。
查封由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