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华鑫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0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283执12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华鑫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如下:1、摇臂钻床1台2、磨床19台3、带锯床1台4、压力床1台5、立钻1台6、铣床1台7、液压车床1台8、球面车床1台9、63车床1台10、车床1台11、工农联盟车床1台12、万能车床CDZ6140 4台13、半自动镗床1台14、热处理炉3台15、全自动气压给水设备1台16、锅炉1台17、箱式中阻炉1台18、横梁吊3台19、高压电处理炉1台20、空气锤1台21、一号真空仓1台22、二号真空仓1台23、三号真空仓1台24、淬火机1台25、落地镗床1台26、叉车1台27、河水磨床厂生产的锯床1台28、铸铁平台1台29、变电系统1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1年9月19日-2023年9月18日。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