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齐明建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执4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齐明建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40号的机器设备。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4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