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马店麦力克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0日收到的沁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豫1726执5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沁阳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驻马店麦力克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的车间设备(详见清单)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即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查封由沁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