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鑫源制锹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9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冀02执163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鑫源制锹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编号为冀-06 SME-2017-052抵1评估总价为2090417.00元登记抵押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冀-06 SME-2017-052抵1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