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恒景再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2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津01执4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天津恒景再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pdf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