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朵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5日收到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川0402执217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攀枝花市朵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登记编号为0510400170000137、0170000007的两批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1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查封期间不得转让,赠与,毁损。

查封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0510400170000137、0170000007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