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鑫瑞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420602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24日收到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0402执恢2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平顶山市鑫瑞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旗下的平顶山市鑫瑞祺商砼有限公司所有的商砼站的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

查封由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