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扬工散热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5日收到的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苏1023执2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江苏扬工散热器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1年8月30日开始至2023年8月29日止。
查封由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