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福润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6日收到的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504执保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本溪市福润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物清单附于裁定后,抵押登记编号:21052018001800、210520190077460)。
二、期限均为二年。2021年09月03日至2023年09月02日。
查封由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21052018001800、210520190077460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