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中洁能热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5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2民初17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滨州中洁能热力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滨州市沾化区滨海工业园内,富大路以西,沾化园区内的所有机器设备,详细见查封清单,清单共1页27项。
二、查封日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质押、抵押、转让等手续,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