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5日收到的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苏1311执48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解除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对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机器设备的所有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