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众志硅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20202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9日收到的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豫0506执恢203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安阳市众志硅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高效脱湿器(含除尘室)1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