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泓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8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1324执恢1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朝阳市泓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间由朝阳市泓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但不得转移,变更,赠予等设置权利负担。
三、查封期限2021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14日。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