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惠华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8日收到的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13执6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惠州市惠华实业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一批(详见附表查封清单1-3)。

二、上述机器设备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3年9月2日止。在查封期间未经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上述财产抵押、转让或作其它形式的处分。

查封由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