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执4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16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27万吨/气分装置等设备,抵押编号为37162019017888;催化裂化装置材料,抵押编号为37162019004348;1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设备一宗,抵押登记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15号设备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37162019017888、37162019004348、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1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